超好看高分小说《从前有把伏妖剑》是知名开门红所著作的玄幻文,书中的主角叫季福鸢,精彩的无弹窗版本简要介绍:我是季福鸢,金牌捉妖师,永安的下一届圣女,众人中最耀眼的存在。伏妖剑认主大典上,跟随我十八年的灵宠玄鸟冲上来噬咬我,我痛苦万分,却因为灵契无法挣脱。而我捡回来的的小乞丐蝉雀,明明没有任何灵力流转,伏妖剑却自行飞来认主,让她轻松拔得了魁首。她越过众人朝我一笑,我读得懂她的唇形。“我赢过你了”。我成了残废,她成了天之骄女。事后,爱我宠我的父亲掏出我的心为她筑基,为成就我大捉妖师身份自毁修为的哥哥对我弃之如敝履,而以我马首是瞻的未婚夫早就和她一见钟情。这一切都仿佛命中注定。只是到死我都不明白,为什么玄鸟会忽然发疯,我如何会落得这般境地。再睁眼,我来到了认主大典的前一天。
我是季福鸢,金牌捉妖师,永安的下一届圣女,众人中最耀眼的存在。
伏妖剑认主大典上,跟随我十八年的灵宠玄鸟冲上来噬咬我,我被咬的鲜血淋漓,却因为灵契无法挣脱。
而我捡回来的的小乞丐蝉雀,明明没有任何灵力流转,伏妖剑却自行飞来认主,让她轻松拔得了魁首。
她越过众人朝我一笑,我读得懂她的唇形。
“我赢过你了”。
我成了残废,她成了天之骄女。
事后,爱我宠我的父亲掏出我的心为她筑基,为成就我大捉妖师身份自毁修为的哥哥对我弃之如敝履,而以我马首是瞻的未婚夫早就和她一见钟情。
这一切都仿佛命中注定。
只是到死我都不明白,为什么玄鸟会忽然发疯,我如何会落得这般境地。
再睁眼,我回到了认主大典的前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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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主人,发什么呆呢?来试衣裳!”玄鸟手捧一身玄色的武服,“黑色最衬精气神,也最难得。”
“果然,主人是最难得一见的天才,永安自古以黑为贵——这样纯的黑色,寻常人家几辈子也难见到。”
这些话好耳熟,仿佛在很久之前听过。
与之相关的是更多的混乱,我呆呆地看着眼前化为人形的玄鸟,记忆里破碎的画面开始重组。
这样温驯的玄鸟像发疯一般噬咬我的皮肉,连我的脸都挠烂了。我鲜血淋漓,不能动弹,最后失去了意识。
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玄鸟,记忆还停留在更远的地方。这样温驯的玄鸟像发疯一般噬咬我的皮肉,直到我鲜血淋漓丧失行动能力......而现在,我还好好地站在这里。
我这是重生了?
上一世,我拿到武服之后爱不释手,连睡觉都不曾撒开,以至于第二天抖落开,上面密密麻麻地爬慢了褶皱。
末法时代,灵气衰微,能修习法术的人少之又少,连带着大捉妖师十分难得,各种妖兽横行霸道。
而我的母亲,正是锻造了伏妖剑的天才,上一代的大捉妖师。
传说中,每一个大捉妖师都能带领人们迈向一个新时代,而我,正是为了响应大家的期待而存在。连伏妖剑的认主大典都选在我生日当天,因为伏妖剑本就是属于我的礼物。
站在猎猎风中,我胜券在握,等着神剑认主,向我飞来。
当然,倘若它不肯朝我飞来,我也有准备降服这把有心智的剑,让它心甘情愿听我驱使。
正当我转动手腕调动灵力的时候,身边的玄鸟却忽然扑向了我。我尝试调动灵力,却没得到反馈,只能任凭玄鸟撕咬。
妖兽态的玄鸟体型巨大,我毫无招架之力,就像任它啄食的一块鱼肉。
忽然远处闪烁了一个光点,我以为那是向我而来的伏妖剑。伸想出手接住,剑却飞向了另一边。
飞向了蝉雀,我上次出门捡回来的废物。
我痛得发抖,目光投向父亲,父亲的目光却没有落在我身上,他的眼里只有蝉雀。
而他的目光再投向我的时候,只有浓烈的憎厌。
“连灵犀都没法主导的废物,白白浪费了那么多仙药。”
这时我才知道,原来大典不是单为我准备的,而是一场不死不休的争斗。
他一脚把我踹翻,掏出我的心给蝉雀筑基。
“虽然药效有衰减,但是拿来打底绰绰有余。”
在我的意识衰褪前,我的哥哥季戾天飞身上台,我以为他要救我,张开嘴还没发出声音,他却越过我走向了蝉雀。
他接过了父亲递来的那颗心,凝练成了一枚光球,珍而重之地放在蝉雀的额头。
我把最后的希望放在我的未婚夫孟乾身上,他跟我青梅竹马一起长大,一定会救我。
我已经奄奄一息,还是用尽所有力气将目光投向他。但他却一改往日的淡漠,牵起了蝉雀的手。
又是蝉雀。
她冲我笑,我心头一惊。
忽然发现她和我眉眼里的几分相像。
终于,我失去了意识。
到死我都没能明白,为什么玄鸟会突然暴走,为什么他们都站在了蝉雀身边。
重活一世,我一定不能重蹈覆辙,沦落到如此境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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